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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太原科技大学居民区电动车火灾防范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23    点击:

科大保卫字〔2017〕4号

关于印发《太原科技大学居民区电动车火灾防范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学院(中心)、校区,处级单位:

《太原科技大学居民区电动车火灾防范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经学校讨论研究通过,现予以正式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太原科技大学居民区电动车火灾防范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太原科技大学

2017年5月17日

附件

太原科技大学居民区电动车火灾防范专项整治

活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学校居民区电动车火灾防范工作,切实减少居民区电动车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省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山西省居民区电动车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教后勤函[2017]10号)精神,定于2017年5月至党的十九大闭幕期间,开展电动车火灾防范专项整治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电动车火灾防范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的管理,落实电动车火灾防范措施,发现并消除动态性火灾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电动车火灾事故的发生;推动技防措施落实,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广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提高群众电动车火灾防范意识。

二、工作步骤

居民区电动车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5月31日前)

学校制定活动实施方案,落实责任,细化措施;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至11月)

结合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积极发动全校力量,集中排查整治电动车问题,遏制电气火灾多发势头;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11月至12月)

对电动车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电气火灾防范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提升电气火灾防范水平。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明确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的工作职责。后勤管理处要落实车棚的安全管理责任,将电动车火灾防范工作纳入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评比、考核内容,督促落实工作责任;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学校的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将电动车火灾防范纳入日常工作范畴,加强对居民楼院电动车存放、充电管理。

(二)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管理。后勤管理处、安全保卫处要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督促、指导、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加强防火检查和夜间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在居民住宅的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违规停放电动车及充电行为。

(三)推动电动车集中停放和充电设施建设。后勤管理处要对电动自行车棚进行检查。电动车棚应采用不燃材料,配置干粉灭火器等相应的消防设施器材,并与建筑物保持安全距离;在电动车棚内应规划配建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等功能的充电设施,电气设备和线路铺设要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四)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各单位要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广泛宣传电动车安全存放、充电常识,及时曝光典型火灾案例,引导师生、家属购买、使用符合标准的电动车,教育师生员工、家属群众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要向师生员工、家属群众讲解电动自行车违规存放、充电的火灾危险性,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后勤管理处、安全保卫处要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每季度组织消防培训,每半年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师生员工、家属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各单位要深刻认识此次电动车火灾防范专项整治的现实作用,明确责任人与职责,将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重要举措。

(二)强化宣传。各单位要广泛宣传火灾防范专项整治的目的和意义,将师生员工和家属群众发动起来,主动自查自改电动车安全隐患。集中宣传报道电动车火灾防范专项整治成效和典型案例,营造浓厚氛围。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校内抄送:校领导

校长办公室 2017年5月17日印发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