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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科技大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21-04-16    点击:

 

 

 

 

 

 

 

 

 

专业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的基本单元,专业建设是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基础,决定着高校人才培养的质量和办学目标的实现。为全面落实“以本为本、四个回归”和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扎实推进学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培养一流专业人才,促进学校本科教育内涵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号)的要求,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加强专业内涵建设,构建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提升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为高水平大学建设奠定专业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立德树人。切实巩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本科教学基础地位,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着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2.坚持综合改革。紧扣国家发展需求,主动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着力深化专业综合改革,优化专业结构,积极发展新兴专业,改造提升传统专业,打造特色优势专业。

3.坚持分类发展。鼓励支持各专业依据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坚持需求导向,探索适合自身特点的专业特色和人才培养模式,各有聚焦、各有侧重呈现专业建设成效。

4.坚持以生为本。贯彻以学生为中心、产出导向和持续改进的理念,打造一流课程,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效果。不断完善协同育人和实践教学机制,强化实践教学,不断提升人才培养的目标达成度和社会满意度。

5.坚持示范引领。通过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工作,形成专业建设的高质量发展,及时完善总结和经验推广,带动其他相关专业建设发展,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强化教学中心地位,促进学校内涵发展。

三、建设目标

按照“巩固优势专业、打造特色专业、发展新兴专业”的建设思路,突出重点,加大投入,支持一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和省级一流专业立项建设点,通过进一步改善专业办学条件,优化人才培养方案,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服务能力。

把建设一流本科专业置于学校一流学科、一流本科教育和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的全局中统筹考虑,通过深化人事制度、教育教学、科研创新、资源配置、内部治理等综合改革措施来推动专业建设,促进专业建设上水平。到2022年,力争3-5个专业达到国家级一流专业点建设标准,20个左右的专业达到省级一流专业点建设标准。

四、建设标准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及教育部本科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建设要求,分类建设。

1.专业定位明确。服务面向清晰,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方向。

2.专业管理规范。切实落实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要求,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有序。近三年未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改革成效突出。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理念先进,教学内容更新及时,方法手段不断创新,以新理念、新形态、新方法引领带动新工科、新文科建设。

4.师资力量雄厚。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和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广泛开展,专业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整体素质水平高。

5.培养质量一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增强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毕业生行业认可度高、社会整体评价好。

五、建设要求

(一)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在建设期内需达到以下建设要求:

1.进行工程教育认证的工科专业需通过工程教育认证,其它专业需通过其他相关领域的专业认证;

2.建设专业在太原科技大学本科专业建设成效评估中的排名(3年累计平均),位列全校前30%;

3.同时取得以下建设项目中的1项国家级和2项省级成果。

(二)山西省一流专业建设点,在建设期内需达到以下建设要求:

1.进行工程教育认证的工科专业需通过工程教育认证,其它专业需通过其他相关领域的专业认证;

2.专业在太原科技大学本科专业建设成效评估中的排名(3年累计平均),位列全校前60%;

3.同时取得以下建设项目中的1项国家级和1项省级成果,或3项省级成果;

(三)国家级成果

1.入选教育部“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建设序列;

2.获教育部“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

3.入选国家级教学平台或获得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

4.本专业课程获国家级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社会实践四类金课中的一类认定;

5.本专业教材获评国家级规划教材;

6.本专业学生获全国“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银奖及以上奖项,或“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及其他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内竞赛项目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或与专业学习相关的国家级荣誉称号;

7.国家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8.本专业教师获全国教学名师称号或教育部优秀教学团队。

(四)省级成果

1.入选省级教学平台或获得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

2.本专业课程获省级及以上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社会实践四类金课中的一类认定,或获省部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立项并通过验收,或获省部级全英文教学示范课程立项并通过验收;

3.本专业教材获评省级及以上重点教材;

4.本专业教师获山西省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5.本专业教师获山西省高等教育教改课题;

6.本专业教师获山西省教学名师称号或山西省优秀教学团队。

六、经费支持

一流专业建设期限一般为2-3年。相关经费支持如下:

支持实验室建设经费: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300万元;山西省一流专业建设点工科专业100万元,理科专业50万元,文科及艺术类专业20万元;

支持专业建设经费: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100万元;山西省一流专业建设点30万元,用于课程建设、教材建设、虚拟仿真实验项目建设、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教学改革创新研究、学科竞赛及学生创新训练等。

七、其他

本方案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校长办公会授权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