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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太原科技大学晋城校区2019版应用型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原则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0-29    点击:

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和学校规划,晋城校区与主校区本科人才培养分类、分层次、差异化发展。晋城校区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遵循需求导向、特色发展原则,对接区域产业结构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定位于培养既有扎实专业基础,又有较强实践能力,能综合运用所学的新理论、新知识分析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应用技术型人才。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的教育方针,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 -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 36号)、教育部等三部委《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教发[2015]7号)、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新时代全国教育工作大会》等精神为指导,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适应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的需求,紧密结合“新工科”的建设与发展需要,实施人才供给侧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按照“理论与实践、课内与课外、能力与素质、学校与企业”四个相结合原则,全面推行通识教育、能力教育、素质教育、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相融合的培养机制,探索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跨单位、跨地域协同育人新模式,不断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综合素养和创新精神。

  1. 二、修订原则

    (一)按照国家标准和认证要求修订应用型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结合市场需要和专业特点,修订应用型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将以学生为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人才培养质量观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

    (二)重构课程体系,推进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和人文素质教育;根据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定位,变革大学英语课程教学,着重培养英语语言的应用能力;按照基础扎实原则,调整数理类课程的教学内容,优化理论课授课学时;按照学科基础适用原则,整合学科基础类课程教学内容;根据创新创业人才培养需求,完善实践训练体系;按照专业实用原则,构建专业课程模块;探索将企业课程引入人才培养过程,创建以就业为导向的校企合作共建专业新模式。

    (三)注重培养学生实践动手能力,满足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

    以创新教育为基础,以创新创业实践为载体,将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动手能力培养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探索以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创业精神、创新创业意识和实践动手能力为导向的教育教学模式,构建由基础理论课程和实践动手能力有机结合的“多形式、实践型”人才培养模式,促进学生基础理论、创新意识和实践动手能力的全方位培养。

    (四)改革现有教学形式,推进产教融合协同育人

    推进专业链与产业链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技能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结合晋城校区专业特色以及地方产业特点,改革课堂教学形式,试行“教室+实验室+生产现场”等多元化教学模式,强化学生感知认识教育;优化设计专业课教学内容,试行专业教学“项目化”,加强理论与实践结合;吸纳或聘请企业人才进课堂,推进产教融合协同育人。

    (五)改革基础课教学内容和教学形式,实行“分级、按需”教学

    改革英语、数理类等基础课程教学模式,对照标准要求和学生需求,科学设置教学难度,按需设置选修课程,有效组织基础课程教学。依托信息技术营造信息化教学环境,鼓励教师利用信息技术创新教学模式,开展在线开放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改革,加强课堂教学过程管理、促进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的改革。

    三、修订要求

    1.学分要求:在满足国家专业标准的前提下,总学分:理、工、艺类专业总学分原则上不超过154学分,经管、文、法、体、外等专业不超过144学分;

    2.周学时要求:课内周学时不超过20学时;

    3.通识选修课程设置要求:构建艺术鉴赏类、创新创业类、人文社科类、科学技术类、经济管理类五个通识选修课程模块。要求每个学生选修10学分通识课程,其中必须从艺术鉴赏类和创新创业类中各选修2学分。各专业可根据课程设置情况开设高阶英语选修课2学分和高阶数学选修课2学分;

    4.大学英语课设置要求:大学英语课程教学应注重语言应用能力的培养,课程构成为“课堂+实践训练(包括翻译工具的应用训练)”,总共10 学分,学分构成为课堂教学6学分,具体开设时间为1-3学期,每学期32学时/2学分,总计6学分;实践训练4学分,具体开设时间为1-4学期,每学期32学时/1学分,总计4学分;

    5.创新创业类学分要求:每个学生至少完成6个创新创业类学分(必修2学分,选修2学分,实践2学分);

    6.大学计算机基础类课程要求:以项目式教学为主,增强学生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计算机编程能力;

    7.实践教学要求:实践教学比例不低于总学分的30%,实习实训时间累计达到1学年。

    8.尊重学生的认知习惯,发挥网络教学平台在教学中的作用,运用翻转模式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加强学习过程管理,提高学生泛在学习能力和课堂教学效率,促进学生自主学习习惯的养成和自我管理能力的不断提高。

    四、培养方案构成

    1.培养目标

    培养目标是对该专业毕业生在毕业5年左右能够达到的专业和专业成就的总体描述。

    2.毕业要求

    毕业要求是对学生毕业时应该掌握的知识和能力的具体描述,包括学生通过本专业学习所掌握的知识、技能和素养。可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18年)和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相关描述结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特色进行科学表述。

    3.修业年限

    四年。

    4.授予学位

    工学学士学位、理学学士学位或文学学士学位等。

    5.主干学科

    参照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18年)中的表述。

    6.核心课程

    参照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18年)中的表述。

    7.专业特色

    8.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一般指专业实践环节,包括校外实践环节。

    9.主要专业实验

    10.毕业总学分及课内总学时基本要求与分配

    11.主要课程配置逻辑关系图

    各专业需绘制主要课程配置逻辑关系图,确定各专业课程的开设先后顺序,以指导学生按序进行课程修读。

    12.课程与毕业要求的对应关系

    根据课程对于本专业毕业要求的支撑关系。建立课程与本专业学生毕业要求的对应关系表。表中“●”表示课程对该项毕业要求的支撑关系,填入H(强)、M(中)、L(弱)表示课程对毕业生能力要求支撑的强弱。

    课程与毕业要求的对应关系表

课程或环节

G1

G2

G3

G4

G5

G6

G7

G8

G9

G10

G11

G12

课程1










课程2











……













  1. 指导性教学计划

  2. 14.XX专业各学期教学安排一览表(不含通识选修课)

  3. 15.课程分类及学分比例(工科专业填写)

    五、课程体系

    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由通识教育课程、学科基础教育课程、专业教育课程和个性培养课程四个课程模块组成,各类课程的构成及学分要求详见附表1,各学科总学时总学分要求见附表2。

    六、修订说明

    1. 专业实践周数的具体要求:第2、4、6学期可安排1周,第3、5、7学期安排不超过4周,第8学期可根据专业需求安排实验、课程设计、实习及毕业设计(论文)共16周教学环节。(第1学期安排2周的军训及1周的入学教育,第8学期安排1周的毕业教育。)

    2. 课程编号的编写规则:课程编号共8位(第1位为字母形式,其余7位为数字形式),第1位为课程性质代码:X代表校级课程,Y代表院级课程,Z代表专业课程,S代表教学环节;第2位设定为6:代表晋城校区设置的专业;第3、4位为各教学单位代码;第5位为课程类别代码:1代表必修,0代表选修;第6位为各专业代码(院级课为0);第7、8位为各专业的课程序号。(如:大学英语一 X0101009)

    3. 课程名称的规范:课程名称要规范统一,尽可能与国际接轨,主要课程的设置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18年)的有关要求。一个课程号只能对应一个课程名,对具有不同要求的同名课程,可在课程名称后加大写字母A、B、C等区分,A、B、C等的次序依照难度大小、学时多少进行排序。对于新增课程要按课程号的编写规则进行编号,并填写2019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情况表。

    4. 学分计算办法:

    (1)理论课课堂教学原则上每16学时计1个学分,实验课程以及体育、军事理论、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安全教育、大学英语视听说等偏重实践的课程,每32学时计1个学分;

    (2)社会调查、学年论文及集中进行的课程设计、实习、社会实践、军事训练、毕业设计等实践性教学环节,原则上每周计1学分;

    (3)课内实验、上机及分散进行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原则上每16学时计1个学分;

    (4)原则上每门课程的学时数应为8的倍数,学分最小单位为0.5。

    5. 通识教育和学科基础教育课程由学校教务处与学院共同协商搭建平台供各专业自主选择。

    6. 学校统一开设创新创业理论课程,同时各专业结合专业特色,开设创新创业通识选修课程或开设系列专题,以及多样化的创新创业实践项目。

    7. 各教学单位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时,应将培养方案的修订与课程教学大纲(标准)的编写一起完成。

    8. 各教学单位修订实践教学环节时,需参照《太原科技大学本(专)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科大字〔2017〕4号)文件中关于实践教学类型划分,进行科学合理规范的修订。

    9. 计划开设辅修专业与双学位培养的专业,须同时修订各专业辅修和双学位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标准)。

    附表:1.课程体系的构成及学分要求

    2总学时总学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