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有效使用我校教学科研的大型仪器设备,加强对大型仪器设备管理,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和市场服务,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单价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为大型仪器设备。
第二章 大型仪器设备的购置
第三条 购置大型仪器设备应履行下列程序:
(一)购置大型仪器设备的可行性论证报告
1、大型仪器设备对本校、本地区工作任务的必要性及工作量预测分析(属于更新的仪器设备要提供原仪器设备发挥效益的情况);
2、所购大型仪器设备的先进性和适用性,包括仪器设备适用学科范围,所选品牌、档次、规格、性能、价格及技术指标的合理性;
3、欲购大型仪器设备附件、零配件、软件配套经费及购后每年所需不低于购置费6%的运行维修费的落实情况;
4、仪器设备工作人员的配套情况;
5、安装场地、使用环境及各项辅助设施的安全、完备程度;
6、校内、外共用方案;
7、效益预测及风险分析。
(二)购置大型仪器设备的审批
1、学校申请单位提交可行性论证报告,填写《大型仪器设备论证书》,见附件1;
2、学校主管部门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及有关人员对可行报告进行论证,并提出审核意见;
3、主管校长审批;
4、单价大于40万元的大型仪器设备,应通过教育部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评审。
(三)购置大型仪器设备的验收
(四)大型仪器设备到校一周内,设备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开箱验收。根据设备装箱单逐项检查、核对。
(五)大型仪器设备到校一月内,由技术人员进行设备的技术验收。根据设备的功能、技术指标进行逐项验收。发现问题及时与生产厂家联系,及时解决问题。对于进口的大型仪器设备,要在索赔期内完成验收工作。验收完成后,要及时填写《大型仪器设备验收书》(见附件2),经技术人员签字后,再投入使用。
第四条 学校要建立切实可行的大型仪器设备购置监督机制,实施公开招标或集团采购等方式,在节约学校经费的同时确保所购大型仪器设备的质量。
第三章 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
第五条 学校购置大型仪器设备,要选择能承担对大型仪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索赔、保修,并能随时提供零配件的公司或厂家,保证所购大型仪器设备符合所需要的技术指标,并在验收合格后,能在保修期内正常运转。
第六条 大型仪器设备要逐台建立技术档案,根据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能力,确定年度定额机时,用于评价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率;大型仪器设备要有使用记录,用于确定大型仪器设备的实际使用机时;要按照国家技术监督局有关规定,定期对大型仪器设备的性能、指标进行校验和标定,对精度和性能降低的要及时进行修复。
第七条 学校大型仪器设备要实行专管共用、资源共享。尽量使用区域内已有的大型仪器设备,避免出现区域性大型仪器设备的重复购置。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在完成教学、科研任务的同时,要开展校内、校际和跨部门的咨询、培训、分析测试等协作服务工作,努力提高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率。
第八条 学校根据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制定收费标准。学校对内教学使用大型仪器设备不得收费,科研使用大型仪器设备可适当收取机时费,对外服务应按规定收取机时费,所收经费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并根据学校、省级、国家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将其中大部分经费返还有关实验室用于补偿大型仪器设备的运行、消耗、维护、维修及支付必要的劳务费用。
第九条 大型仪器设备一般不准拆改和分解使用。确因功能开发、改造升级或研制新产品,需拆改和分解时,应经学校主管设备的部门批准。
第十条 学校要积极培训能独立操作大型仪器设备的人员,并加强管理,实行“持证上机证”,避免大型仪器设备的损坏。大型仪器设备配备人员的结构和层次,应以能够保证大型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充分发挥效益为原则。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维修,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和考核,并建立相应的岗位责任制。
第四章 大型仪器设备的报损和报废
第十一条 因技术落后、损坏、无零配件或维修费过高确需报废的大型仪器设备,要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按程序办理报损报废手续。
1、 学校大型仪器设备所属单位提交报废申请;
2、 学校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审议,提出技术鉴定报告和意见;
3、 报主管校长审批;
4、 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
5、 回收入库或者变卖。
第十二条 报废大型仪器设备收回的残值,应根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的有关规定,纳入学校年度设备经费。
第五章 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与考核
第十三条 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管理要实行效益评价制度。
1、每年年终,由各学院、直属系填写《大型仪器设备效益年度评价表》,对所管大型仪器设备自行考核并上报主管部门。
2、学校主管部门定期组织跟踪检查。检查《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管理档案薄》,内容包括:使用记录、功能利用、使用效益、培训和维修情况。检查结果向全校公布。
3、教育部每年公布大型仪器设备(大于40万元,03类)使用情况,并适时组织进行检查和评估工作。
第十四条 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管理要实行奖惩制度。对在申请购置、使用管理、维护维修、技术改造、报损报废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应及时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严重失职造成损失者要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解释权为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
太原科技大学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申请购置
论证书
仪器设备名称:_______________
申请单位:_________________
仪器设备负责人:______________
申请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仪器设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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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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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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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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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 |
|
外币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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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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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地及厂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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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设备必要性、先进性和适用性: |
仪器设备质量(产品质量、性能和指标情况): |
国内外使用情况: |
教学、科研及市场服务情况: |
仪器设备用途(本身的主要用途): |
预计使用率(时/年或天/周): |
仪器设备辅助条件(实验室、空调、水电及安全设施): |
使用技术能力(技术人员配备及培训情况): |
效益预测及风险: |
技术论证组意见: 负责人: |
仪器设备管理部门意见: 负责人: |
学校领导审批: 签名: |
附件2:
太原科技大学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验收书
仪器设备名称:_______________
使用单位:_________________
仪器设备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验收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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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 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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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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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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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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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币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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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厂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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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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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货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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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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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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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地及厂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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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机及附件明细(是否与合同相符): |
外观情况(包装是否破损): |
技 术 指 标 验 收 |
设计技术指标 |
实际技术指标 |
|
|
技术资料(名称、数量): |
其它质量情况(商检及海关验收情况): |
验收组意见: 负责人: |
附件3:
太原科技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年度效益评价表
学院(系): 实验室: 学年度: 评价日期:
仪器设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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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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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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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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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人民币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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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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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 目 |
权 重 |
内 容 |
数 量 |
得 分 |
评分标准 |
分项得分 |
小计 |
加权得分 |
1 |
机时利用 |
30% |
有效机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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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有效机时 —————×100% 定额机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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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额机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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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人才培养 |
20% |
获得独立操作资格人员数 |
|
100 |
10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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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指导下能独立完成部分测试的人员数 |
|
3分/人 |
进行教学演示实验人员数 |
|
1分/30人 |
3 |
科研成果 |
25% |
国家、国际奖 |
|
100 |
80分/项 |
|
|
|
省、部级奖 |
|
60分/项 |
校级奖 |
|
20分/项 |
核心刊物 |
|
5分/项 |
4 |
服务收入 |
20% |
校外服务收入 |
|
100 |
5分/千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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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内服务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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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功能利用与功能开发 |
5% |
原有功能利用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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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功能利用数 ─────×100% 原有功能数 |
100% 60分 ≥80% 48分 ≥60% 36分 ≥40% 24分 ≥20% 12分 <20% 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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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有功能数 |
|
本年度增加 功能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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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项 |
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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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系)负责人: 填表人: 评价人: 评价结果:
说明:仪器设备工作人员根据使用记录填写表格中的准确数据(空项填零),设备管理部门的评价人核对后计算得分,确定评价结果(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
附件4
太原科技大学大型仪器设备操作资格
申请表
姓名 |
|
年龄 |
|
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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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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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
身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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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设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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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 |
操作资格情况: 审核人: |
学院(系)意见: 负责人: |
学校意见: 日期: 盖章: |
附件5:
太原科技大学大型报废仪器设备处置流程图
附件6:
太原科技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维修、维护流程图